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且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小容量车间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小容量车间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工程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工程竣工时间:2022年6月24日,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全部竣工。
2、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调试时间期限为2022年6月24日-2022年9月24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并在调试期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联系人:袁文辉
联系方式:13411391127
电子邮箱:yuanwenhui@livzon.cn